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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通告,对辉县柿子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
更新时间:2016-07-11 10:14:05点击次数:1528次字号:T|T

根据711号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第63号公告,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包括“辉县柿子醋”在内的37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
 公告里对辉县柿子醋的产地范围、制造工艺和质量技术要求做了明确规定。

我公司董事长赵运华先生亲身参与整个申请过程。

(完)

(编辑:hnbes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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